香江控股股东大会取消南方香江补偿金延期支付议案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4.5w阅读 2022-07-07 08:50

  乐居财经 徐迪 7月6日晚间,香江控股(600162.SH)公告称,拟定于2022年7月27日14时举行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关于延长前次重组交易对方剩余业绩补偿金支付期限的议案》。

  香江控股表示,因该议案尚需进一步磋商与协调,故暂时取消该议案,待相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据香江控股此前公告,该公司于2018年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控股股东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香江”)持有的森岛宝地、森岛鸿盈、森岛置业(以下合称“天津三公司”)各65%股权,支付交易对价合计约为25.02亿元;

  根据香江控股与业绩承诺方南方香江签订的《盈利补偿协议》,由于天津三公司截至2021年度期末合计计算的业绩承诺期实际净利润合计数低于预测的业绩承诺期净利润合计数,南方香江需在2022年5月16日前向公司支付203,689万元业绩补偿金;

  截至上述公告日(6月28日),香江控股已累计收到南方香江支付的业绩承诺补偿款为10.4亿元,剩余待支付部分业绩补偿金为99,689万元。目前,《盈利补偿协议》约定的业绩补偿金支付期限已到期,因业绩承诺补偿款金额较大,南方香江未能按期全额一次性支付完毕,并于2022年5月16日向上市公司出具《承诺函》,承诺将在承诺函出具后30个交易日内向上市公司董事会提交分期偿还剩余业绩补偿金的方案;

  为保障全体股东利益,香江控股拟按照双方协商的分期偿还剩余业绩补偿金的方案与南方香江签署《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就分期支付剩余业绩补偿款进行约定,南方香江承诺在2024年4月30日前分三期支付剩余业绩补偿款并承担延期付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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