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润丰地产被列入被执行人,执行标的为3亿元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孙肃博 7.4w阅读 2022-09-30 09:29

  乐居财经 孙肃博 9月27日,北京润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列入被执行人,案号为(2022)京74执418号,执行标的为303957600元,执行法院为北京金融法院。

  据乐居财经查阅,北京润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6月21日,法定代表人为陈水波,注册资本为3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出租商业用房等。该公司由润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润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由陈水清、陈水波、陈水滚、陈水双各持股20%,由李荣宣、杨建恭各持股10%。

  据企查查,北京润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司法案件39起,有失信记录1条,未履行数量1条;有被执行人记录1条,被执行总金额8670.73万元;有终本案件记录2条,未履行总金额15.8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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