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宏泰发展修订有担保可换股票据及有担保票据条款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5.6w阅读 2022-10-12 20:11

  乐居财经 张林霞 10月12日,中国宏泰发展(06166)发布有担保可换股票据及有担保票据条款的修订公告。

  据悉,于2022年10月12日,中国宏泰发展与初始投资者(其中包括)订立有条件修订契据,以修订可换股票据及该等票据(未偿还本金额分别为5000万美元及1600万美元)的若干条款。

  担保方面,由于2022年修订,中国宏泰发展就可换股票据及该等票据的责任由诚昌、中国宏泰国际、盛世国际及兆帝共同及个别提供全额担保,由公司控股股东(即利东及赵女士)与王先生共同及个别提供最多为彼等担保责任权益比例的担保,及由中国金茂个别提供最多为其担保责任权益比例的担保。

  于2022年修订前,可换股票据及该等票据由附属公司担保人共同及个别提供全额担保,由利东、赵女士及王先生共同及个别提供最多70.1%的担保以及由中国金茂个别提供最多29.9%的担保,于协议安排生效后,预期中国金茂的权益比例为90.1%,而利东为9.9%。

  于中国宏泰发展退市及私有化后,交易文件项下要求该公司维持其于香港联交所的上市公司地位及其股份可于香港联交所自由买卖(及有关上市规则、其他法律、法规及其项下规定的提述以及仅适用于其股份于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公司的相关机制及安排);限制公司权益变更;及载列有关股份托管账户的要求及限制的若干契诺、承诺、重复声明及保证以及其他条文(包括违约条文)将不能再获遵守,故已被删除。交易文件项下的若干契诺、承诺、重复声明及保证以及其他条文亦予以修订,以反映本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就建议协定的若干安排以及于实施建议后本公司的权益变更。

  另外,由于公司退市及私有化后将不再存在收市价或市场价格,交易文件项下要求公司于发生影响公司股本的事件时调整换股价,或参考香港联交所股份市场价格以现金结算可换股票据相关换股权的若干条文已被删除。

  中国宏泰发展已根据上市规则第28.05条向香港联交所申请批准有关可换股票据的2022年修订,且香港联交所已批准该修订。

  中国宏泰发展表示,于协议安排完成后,公司将被私有化并自香港联交所退市,因此需就可换股票据及该等票据的若干条款寻求豁免及修订,因实施建议可能使该等条款不获遵守,或可能触发违反或违约事件,及╱或于协议安排生效后将不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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