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旭强建筑被罚1万元,因违反北京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7.6w阅读 2022-10-17 12:23

  乐居财经 10月17日消息,据信用中国,江苏旭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旭强建筑”)近日被北京市顺义区双丰街道办事处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京顺双丰街道罚字﹝2022﹞00047号。

  据处罚文书,2022年10月10日13时30分,北京市顺义区双丰街道办事处执法人员根据检查中发现,江苏旭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北京市顺义区国誉府工地施工现场内有大风天气未停止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行为。依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罚款1万元。

  据乐居财经查阅,江苏旭强建筑成立于2013年,法定代表人李兴山,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建筑工程、外墙外保温工程、防腐保温工程、市政工程等。公司由李兴山持股51%,陈杏花持股49%。

(责编:严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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