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征求意见!武汉市房管局拟出台房屋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新媒体 4.4w阅读 2022-11-07 11:48

  乐居新媒体  武汉 近日,武汉市房管局发布了关于征求《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公告》内容显示,为进一步规范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确保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武汉市房管局起草了《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开征求意见。

  《公告》明确对相关非法行为进行严厉处罚,涉及房地产开发管理、物业管理、房地产估价管理、房地产经纪管理、房屋租赁管理、保障房管理、房产测绘管理、房屋安全管理、优秀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共10个方面。

  其中,房地产开发管理方面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有——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资质等级证书或者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不符合商品房预售条件而进行预售,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0.3%-1%的罚款;

  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警告,并处最高2.5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等。

  根据《武汉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本次征集意见的期限为10日(2022年11月5日—2022年11月14日)。

  其中,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房地产开发管理)细则如下:

来源:乐居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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