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31元/平方米! 青岛一项目曝“天价”取暖费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新媒体 5.0w阅读 2022-11-25 16:47

  近日,青岛气温大幅度下降,但随着正式供暖,供暖问题也备受关注。除了家里热没热、能不能供上暖之外,“天价”物业费的问题也接连被爆出。日前,融创红岛湾商业地块的业主表示:融创红岛湾6#商业地块去年没有供暖,今年要供暖;但公示之后,最终确定的价格为一档公寓71.31元/平方米,而商墅也达到了64.47元/平方米。

  这样算下来,公寓大多是46-67m²左右的房子,今年的供热费用最要需要缴纳3000多元,这显然是100多平普通住宅的供暖费用,供暖费用引起了业主们的不满,认为收费过高。小编从该小区物业公司了解到,这个价格是预售价格,多退少补,剩余计入下一个供暖季,如果不够且不补则停止供暖。

  今年年初,曾有小区业主留言称:当初买房的时候好多邻居看好了城阳的发展,好多邻居看好了优美的环境,loft虽然是公寓,合同写明是民水民电市政集中供热,而且现在也确实几项都达到了合同的约定,民水民电已正常使用,市政集中供暖也得到了住建局的认可,问题出在供暖价格上。

  据介绍,红岛湾区域采用燃气锅炉为主供热,目前天然气价格较高,供热成本较高。

  考虑到6#地块的商业项目主要以居民自住为主,青岛红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表示决定不计收益,按照供热成本价格进行供热,并接受城阳区住建局的成本审计。红投给出的成本价格几乎接近青岛市发改委公示价格的三倍。 

  价格不菲,仍然可能会因为流量不够而挨冻,公寓取暖费是否会成“无底洞”?官方给出的答复是:该项目公寓不属于居民住宅,属于商业建筑。根据《青岛市供热条例》第24条规定,新建公共建筑的供热由开发建设单位和供热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公共建筑供热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实施主体责任。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协调开发商与供热公司,积极推进公寓楼供热事项。 于是,今年11月份的解决方案,最终定为公寓71.31元/平方米,而商墅也达到了64.47元/平方米。

  据了解,关于非居民采暖用热价格,受国际国内煤炭、天然气价格高位运行的影响,我市供热成本不断上涨。为保障安全稳定供热,经市政府同意,近期市发展改革委对三区集中供热中非居民用热价格进行调整。三区非居民采暖用热,采用热量计费的,最高销售价格为125元/吉焦(含税,下同);采用建筑面积计费的,最高销售价格为37元/平方米。供、用热双方可在不超过最高销售价格的基础上协商确定具体价格。

  非居民建筑有办公、公寓等多种形式,采用建筑面积计价一是标准统一,二是计算方便,因此推行开来,也是长期延续下来的习惯。应当指出,总费用不变,采用不同的面积形式计算对单价会有较大影响。如非居民用热价格按照使用面积计算,那么单价也会相应地提高。今年供暖费是根据城阳区物价局2008年发布的《关于调整全区集中供热价格的通知》文件进行了调整,《通知》中表示‘非居民采暖用热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面积计费的由26.4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调整为38.2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如果价格过高,建议业主向物价局反映。

来源:乐居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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