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定向消费券!龙里县开展购房契税促消费活动 两类人不可参加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新媒体 5.8w阅读 2022-11-25 18:22

  乐居新媒体贵阳  11月24日,龙里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龙里县购房契税促消费活动启动通知,将通过定点平台向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发放定向消费券。

  据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国办发〔2022〕9号)、《龙里县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工作措施》(龙府办函〔2022〕17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加快推动相关政策落实,2022年11月15日至2022年12月31日,龙里县将通过“兴晟优选”平台开展2022年龙里县购房契税促消费活动,发放定向消费券。

  可参与活动的对象包括为,历年以来购买位于龙里县新建成的商品住房(不包括低密度住房、车位和杂物间等)且在2022年11月15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龙里县缴纳契税并办理不动产登记的购房人。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消费券补助资金来源于县级财政留存的购房契税,未在龙里县税务局缴纳购房契税的购房者不可参与本活动。低密度住房购房者不可参与本活动,而低密度住宅是指建筑高度不超过15米且建筑层数不超过4层(不含地下室,架空层),采用独立、联排、叠拼、合院等形式的独门、独户的改善型高档商品住宅。

  本次活动的规则为,(一)在活动期间缴纳契税:符合参与购房契税促消费活动的购房者,必须在活动期间到龙里县政务服务中心相应窗口缴纳契税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二)消费券发放标准。

  1.购房合同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按所缴纳契税的80%(县级留存部分)发放助商惠民消费券;

  2.购房合同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按所缴纳契税的64%(县级留存部分)发放助商惠民消费券。

  3.消费券发放金额以购房者符合上述发放标准、首次缴纳的契税为准,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契税应缴金额因实测面积差异发生变化的,消费券不予补差或核减。办理契税退税需按程序退回消费券后方能办理。

  (三)使用规则。

  1.消费券定向在入驻“兴晟优选”平台的龙里县辖区内限上商贸服务业企业(个体工商户)和规上工业企业使用,包括装修建材、家居、家具、家电、汽车、日用百货、餐饮、住宿等消费支出。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报名后由行业管理部门审核确定,可根据实际情况实时或定期增减。

  2.本消费券为电子消费券,不能兑换成现金,不能转赠,不限使用次数,当消费券可用金额不足以支付时,可采取其他方式自行补足。

  3.消费券不设消费门槛,可与商家开展的促销活动叠加使用,应从领取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使用完毕,逾期未使用的自动作废。

 (四)消费券申领平台及流程。

  本次购房契税消费券申领平台为“兴晟优选”。购房人在活动期间,自行到龙里县行政服务中心相应窗口缴纳购房契税并办理不动产登记后,凭完税凭证和不动产受理通知单,在龙里县政务服务中心指定窗口专人指导下完成“购房契税消费券”申领信息表填写和“兴晟优选”活动平台账号注册及实名认证。“兴晟优选”活动平台方根据相关部门审核的申领信息表在2个自然日内定向发放消费券。“兴晟优选”活动平台可通过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

来源:乐居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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