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税!合肥一地房地产开发公司被罚87万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新媒体 4.2w阅读 2022-11-30 09:13

  乐居新媒体 合肥讯 据信用中国·安徽行政处罚显示:信泰(巢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稽查局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规定鉴于你单位先期已预缴部分税款剩余未缴税款承诺分批按计划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当事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对其单位偷税行为,处百分之五十的罚款870401.51元。

合肥一地房地产开发公司

  通过股权穿透,信泰(巢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香港信泰投资机构有限公司100%控股子公司。

合肥一地房地产开发公司

来源:乐居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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