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之杰综合毛利率持续下滑,曾涉及多项违法违规事项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刘治颖 5.1w阅读 2023-01-30 09:00

  乐居财经 刘治颖 1月13日,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之杰)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华之杰涉及多项违法违规的事项,包含消防、环保、税务等方面。

  2020年3月12日,吴中消防大队向公司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苏吴(消)行罚决字[2020]0049号),因华之杰东侧大楼1至5层电子生产车间及成品库未设置自动灭火、自动报警系统,被处以罚款1万元。

  2021年3月26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苏环行罚字[2021]82第097号),华捷电子因注塑工段采用电加热,有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产生,但生产车间未密闭,也未建设废气处理设施,废气无组织逸散,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主管部门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的规定,处以华捷电子罚款2万元,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2022年8月1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苏环行罚字[2022]82第186号),华捷电子因注塑机配套的二级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设施未在运行、注塑所在车间窗户未关闭,产生的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未经收集处理直接无组织排放,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主管部门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的规定,处以华捷电子罚款2万元,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根据越南大安发联名法律有限责任公司平阳分公司出具的境外法律意见及华之杰提供的文件确认,平阳省税务局因越南华捷2020年一季度税务申报违规事项于2020年11月5日对其发出处罚公文,处以210万越盾的罚款。

  2021年9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太仓海关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太关综业违简字[2021]0013号),金朗嘉品委托江苏远洋新世纪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一票出口货物,其中部分货物申报错误,申报不实影响出口退税,货物总价共计24,916.76美元,影响出口退税额为21,027.13元,主管部门根据《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五)项、第十六条的规定,处以金朗嘉品罚款1.68万元。

  据招股书,2019年-2022年上半年,华之杰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9.61%、26.97%、21.03%和19.24%,公司毛利主要贡献来源于电动工具零部件产品,报告期内公司电动工具零部件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28.59%、26.54%、19.04%和17.71%。

  据乐居财经了解,华之杰定位于智能控制行业,是一家致力于为电动工具、消费电子等领域产品提供智能、安全、精密的关键功能零部件的供应商。公司主要从事电动工具、消费电子等领域零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电动工具的智能开关、智能控制器、无刷电机及精密结构件等,以及消费电子的精密结构件、开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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