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弘高收关注函,被要求说明营收是否存在应扣除而未扣除情形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邓如菲 8.1w阅读 2023-02-03 18:39

 乐居财经 邓如菲 2月3日,ST弘高(SZ002504)收到深交所关注函。

  关注函显示,2023年1月31日,ST弘高披露的《2022年年度业绩预告》(以下简称“公告”)显示,公司预计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2亿元至1.5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亏损3.5亿元至亏损4.5亿元,公司预计2022年末净资产为-2.6亿元至-1.6亿元,若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告显示,报告期业绩变动主要原因为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合同资产、应收款项等各项减值准备约3亿元-4亿元;疫情导致公司存量项目开工率低;银行账户冻结导致公司新项目承接受到影响而固定运营成本不断增加。

  据此,深交所要求补充披露ST弘高2022年度营业收入的主要构成、公司的业务模式及经营情况、各项业务在各季度营业收入占比情况、主要交易对手方及交易金额,并说明公司报告期各项目是否达到收入确认条件,营业收入的真实性及合规性,是否存在确认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提前确认收入以及用总额法代替净额法确认收入等方式增加2022年度收入规模的情形。

  此外要求按照《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中“营业收入扣除相关事项”的要求,说明公司 2022年预计扣除后的营业收入情况、具体扣除项及金额、扣除依据,并结合公司各类业务的性质,逐项说明是否存在应扣除而未扣除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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