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信发展:放弃收购财信环境及其子公司股权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孙肃博 9.0w阅读 2023-02-28 21:42

  乐居财经 孙肃博 2月28日,财信发展(000838.SZ)发布关于公司放弃2022年收购重庆财信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

  同时,财信发展发布关于关联方财信集团部分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公告 。

  据悉,重庆财信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地产”)2013年8月通过收购重庆财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集团”)所持财信发展19.9%股份、收购北京融达投资有限公司所持财信发展10%股份,成为财信发展第一大股东。

  财信集团、财信地产及实际控制人卢生举(以下简称“承诺人”)于2013年8月做出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经与财信集团多次协商,财信发展拟放弃2022年对财信环境及子公司股权的收购。同时财信集团拟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内容。

  对于放弃收购的原因,财信发展表示,财信环境于2021年转让部分环保项目,公司综合考虑后,放弃了优先购买权;受财信环境剩余项目盈利能力影响,当前履行原承诺收购财信环境及其子公司,不利于上市公司权益,亦不利于包括中小股东在内全体股东利益。

  变更承诺内容如下:

  (1)财信集团及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企业将避免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财信发展及其下属子公司已从事的环保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活动,今后的任何时间亦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境内外通过投资、收购、联营、兼并、受托经营等方式)另行从事与财信发展及其下属子公司已从事的主营业务存在实质性竞争且对上市公司经营成果产生较大影响的业务活动。

  (2)若财信集团及下属企业未来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涉及上市公司已有的环保主营业务,与上市公司已从事的业务存在实质性竞争且对上市公司经营成果产生较大影响的,则本公司及下属企业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在征得第三方允诺后,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上市公司。

  (3)财信集团及下属企业不会利用从上市公司了解或知悉的信息协助第三方从事或参与上市公司已从事的环保主营业务存在实质性竞争且对上市公司经营成果产生较大影响的经营活动。

  (4)若因财信集团或下属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权益受到损害的,财信集团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此外,财信集团承诺,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议案《关于财信集团部分变更<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的议案》后,自2023年至2025年期间任一完整会计年度内,财信环境在达到主营业务收入20,000万元且净利润2,000万元的条件下,拟优先转让予财信发展或其下属子公司,财信集团应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股权转让的内部决策程序及股权转让的启动程序,财信发展完成行使或放弃优先收购权的董事会审议程序;如财信发展放弃优先收购权,财信集团或财信环境在2025年12月31日前将财信环境及其子公司出售给与承诺人无关联的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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