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波生物坏账准备计提比例高于同行,部分产品存无法继续销售风险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邓如菲 5.6w阅读 2023-03-27 14:00

  乐居财经 邓如菲 3月17日,据北交所,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波生物”)披露招股说明书(上会稿)。

  报告期内,公司皮肤创面诱导凝胶销售收入分别为227.11万元、26.40万元、175.13万元和70.08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60%、0.16%、0.75%和0.45%。该部分收入涉及的产品名称为“皮肤创面诱导凝胶”,产品注册证编号为“晋械注准20152640037”,产品类别为二类医疗器械。

  2019年11月,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发布了《2019年第二批医疗器械产品分类界定结果汇总》,公司含有EGF成分的医疗器械产品“皮肤创面诱导凝胶”被分类为“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公司该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晋械注准20152640037)仍在有效期内(2018年7月20日至2023年7月19日),仍可继续生产销售,有效期届满后,将无法为其办理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续期,该产品存在无法继续销售的风险,公司计划未来优化产品配方,不再在该产品中使用EGF成分,但仍存在产品无法获批的风险,如果该产品将来到期后无法销售或修改成分后无法获批,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2019年11月2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再次公开征求抗(抑)菌剂有效成分清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国卫办监督函〔2019〕835号),列举了各项有效成分,并明确规定“以微生物、细胞、动物或人源组织和体液等为起始原材料,用生物学技术制成,用于预防、治疗和诊断人类疾病的制剂,如疫苗、血液制品、生物技术药物、微生态制剂、免疫调节剂、诊断制品、蛋白质、肽等(酶除外)”属于禁用物质。该清单规定的禁用物质涉及的公司卫生产品报告期内的销售收入为714.75万元、406.39万元、570.87万元和136.01万元,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58%、2.52%、2.45%和0.88%。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该部分收入涉及的已经备案仍未注销的产品,包括“兰蜜重组人源胶原蛋白抑菌凝胶”、“锦波®粘膜抑菌雾化溶液”、“基因博士抑菌喷雾”和“基因博士抑菌凝胶”,前述产品均为第二类消毒产品。

  上述政策目前仍为征求意见稿,尚未正式实施,相关蛋白成分仍可加入卫生用品中。如果上述政策进一步推行并实施后,公司以上相关产品存在无法继续销售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566.47 万元、2,214.37 万元、3,280.36 万元和3,101.86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0.05%、13.73%、14.05%和10.06%。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如下,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

  锦波生物是一家应用结构生物学、蛋白质理性设计等前沿技术,围绕生命健康新材料和抗病毒领域,系统性从事功能蛋白结构解析、功能发现等基础研究,并运用合成生物学等方法实现功能蛋白的规模化生产的高新技术企业,同时也是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以重组胶原蛋白产品和抗HPV生物蛋白产品为核心的各类医疗器械、功能性护肤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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