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阳光城连续十个交易日内四次出现同向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刘治颖 9.0w阅读 2023-05-22 21:04

  乐居财经 刘治颖 5月22日,ST阳光城(SZ000671)公告,公司股票于2023年5月18日、5月19日及5月22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同时,公司股票连续十个交易日内四次出现同向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况。

  其他风险方面,截止2023年5月22日,公司收盘价为0.74元/股,股价近期波动幅度较大。公司所属证监会CSRC房地产行业,行业最新市盈率为31.5004,公司最新市盈率为-0.2441,市盈率与行业相比相差较大;行业最新市净率为1.6316,公司最新市净率为0.6546,市净率与同行业相比相差较大。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因公司截止2022年12月31日已到期未支付的债务本金626.32亿元,以及由于毛利率下降、存货跌价、利息费用化等因素影响,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125.53亿元,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同时,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对外部单位提供合计5.45亿元的担保,表明公司在对外担保内部控制上存在重大缺陷,对公司2022年度出具了非标准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公司2022年度因存在对外担保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被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之第八节9.8.1条,公司触及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于2023年5月5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尚未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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