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原集团成被执行人,执行标的约25.25万元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刘治颖 5.3w阅读 2023-08-04 14:23

乐居财经 8月4日,东原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被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约25.25万元。该案案号为(2023)渝0108执9356号,立案时间为2023年7月7日。

东原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09-15,法定代表人为黄力进,注册资本为58599.1379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包含:房地产开发;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通讯器材(不含卫星地面接收和发射设备)的开发等。该公司由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2.8%,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持股7.2%。

据天眼查显示,东原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目前有1条限制高消费记录;4条被执行人记录,被执行总金额约53.20万元。此外,该公司曾涉司法案件135起,案由系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的案件最多。

(责编:刘治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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