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原集团成被执行人,执行标的5.05万元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刘治颖 8.6w阅读 2024-01-12 13:49

乐居财经 1月12日,东原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被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为5.05万元。该案案号为(2024)渝0108执564号,立案时间为2024年01月09日。

东原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09-15,法定代表人为黄力进,注册资本为5.86亿元,经营范围包含:企业营销策划;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屋租赁及租售等。该公司大股东为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据天眼查,目前,东原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有6条限制高消费记录;5条被执行人记录,被执行总金额51.36万元。

(责编:刘治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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