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路钢构:董事长提议5000万元-1亿元回购股份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有连云 1.8w阅读 2023-08-31 09:28

2023年8月31日,鸿路钢构(002541.SZ)发布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收到公司董事长万胜平先生《关于提议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万胜平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公司董事长万胜平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有效推动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向董事会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提议人的提议内容如下:

1、回购股份的种类: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披露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相关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10,000万元(含);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7、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提议人万胜平先生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后续有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其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来源:有连云

重要提示: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乐居财经立场。 本文著作权,归乐居财经所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本文内容;经允许进行转载或引用时,请注明来源。联系请发邮件至ljcj@leju.com,或点击【联系客服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