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智能9月14日首发上会,关联交易合理性及公允性曾被问询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邓如菲 3.2w阅读 2023-09-12 17:29

乐居财经 邓如菲 实习编辑 陈炫宇 9月12日消息,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许昌智能”)将于9月14日首发上会。

根据此前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2020年公司原全资子公司许昌能源中标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选择社会资本方项目,许昌能源中标该项目后,发行人作为承包方与其签订合同,实施玉兰变电站及其配套工程的施工总承包项目。2021年8月,发行人与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国电投许昌,出资比例分为35%、65%。2022年6月,发行人以所持许昌能源100%股权作价2175.44万元实缴出资。国电投许昌2022年开始在许昌当地投资建设户用光伏项目,2022年3月发行人通过商务谈判获取了其户用光伏相关的施工总承包业务。

据此,要求说明发行人采取以子公司许昌能源全部股权出资参股国电投许昌35%股权的原因与商业合理性,实缴出资情况,未采取由合作方入股子公司方式的主要原因。此外,要求说明分项列示玉兰变电站项目的预算工程量、实际工程量、计价标准、结算金额等,对比发行人其他电力工程总承包业务,进一步说明该项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等。

公告回复称,发行人采取以子公司许昌能源全部股权出资参股国电投许昌35%股权具有商业合理性,能够充分发挥双方优势并实现优势资源的有效互补,实现共赢,更快推进示范区增量配电网项目的落地。

此外,公告称相比于直接入股项目公司许昌能源,成套设备公司计划在许昌地区成立子公司,再作为项目公司许昌能源的股东控制实施示范区增量配电网项目,便于探索在许昌当地的县域光伏开发、综合智慧能源等其他后续的发展机会。

在后续合作方案论证中,根据国电投集团内部的审批及层级管理制度,由能源科技公司在许昌当地成立项目公司将导致项目公司成为四级公司,管理层级过多,由其上级单位成套设备公司作为股东在许昌组建国电投所属的三级公司,可以使得整体流程审批时间更短、效率更高,更有利于推进项目的共同开发,因此决定由成套设备公司作为股东,和发行人共同成立国电投许昌公司。

许昌智能成立于2009年5月14日,法定代表人为张洪涛,注册资本为1.28亿元,主营业务为智能配用电产品、新能源产品和系统的研发、设计、组装、销售和服务,以及电力工程总承包业务。该公司大股东为张洪涛,持股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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