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创拟与绿地调整海南博鳌项目合作模式,后者向前者支付1723万差额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刘治颖 8.5w阅读 2023-09-15 18:19

乐居财经 刘治颖 9月15日,融创中国(01918)公告,目标项目为融创中国与合作方(杭州金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开发的项目。融创中国及合作方分别透过平台公司持有目标项目50%权益。基于目标项目开发现状及融创中国与合作方各自的发展规划,融创中国及合作方拟调整目标项目的合作模式。

于2023年9月15日,海南融创、合作方、平台公司及项目公司订立了股权转让框架协议。根据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各方通过股权转让等方式,实现项目公司一(琼海华悦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及所有股东权益、经营权、控制权等均由融创中国直接或间接持有,及项目公司二(海南和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及所有股东权益、经营权、控制权等均归合作方直接或间接持有。

根据股权转让框架协议,海南融创同意从合作方受让平台公司一(杭州禾明投资有限公司)的50%权益及海南融创同意向合作方出让其于平台公司二(杭州融悦投资有限公司)和平台公司三(浙江悦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50%权益。各方根据截至2023年7月31日项目公司的财务状况、项目地块的已开发情况及未开发地块面积及未来销售货值等,一致同意项目公司一100%股权价值为人民币245,185万元及项目公司二100%股权价值为人民币171,219万元。交易事项下的股权转让完成后,海南融创将间接持有项目公司一100%股权,合作方将间接持有项目公司二100%股权,因此海南融创应向合作方支付股权差额款项人民币36,983万元。

经考虑融创中国、合作方、平台公司及项目公司之间的股权差额款及债权债务冲抵后,最终合作方应向融创中国支付差额款项为人民币1,723万元。该转让价款将用作融创中国的一般营运资金(项目公司一持有的地块的开发建设等)。

项目公司一为一家于2006年7月17日在中国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及实收资本人民币1亿元。项目公司二为一家于2006年6月29日在中国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6,000万港元及实收资本6,000万港元。项目公司主要于中国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包括开发目标项目。目标项目是位于中国海南省琼海市博鳌滨海景观大道8号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由项目公司一及项目公司二作为开发主体开发建设。

目标项目占地2,471.24亩,其中项目公司一占地1,496.73亩,项目公司二占地974.51亩。项目公司一已开发计容面积约51.67万平方米(已全部交付)、未开发计容面积49.02万平方米,项目公司二已开发计容面积约37.70万平方米(其中已交付面积约22.92万平方米),未开发计容面积约26.36万平方米。

此外,合作方为一间根据中国法律成立之有限公司,主要于中国从事工程管理、实业投资、投资管理等业务。合作方分别由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50%股权,浙江亿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39%股权及杭州金建实业有限公司持有11%股权。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最终实益拥有人为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其股份于上海交易所主板上市,股份代号:600606.SH)。浙江亿源投资有限公司的最终实益拥有人为吴王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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