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吉木业被环保处罚4万元,因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吴文婷 4.1w阅读 2023-10-24 14:28

  乐居财经 10月24日,据信用中国,浙江永吉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吉木业”)新增1则行政处罚。

  该处罚的违法事实为,当事人永吉木业于2023年7月18日在浙江省湖州市南浔经济开发区外环北路1888号实施了违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相关规定等行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1、第四十五条2、第四十六条3、第四十七条4、第四十八条5、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因此,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浔分局给予永吉木业罚款4万元的处罚。

  该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湖浔环罚﹝2023﹞64号,处罚日期为2023年10月7日。

  据乐居财经了解,永吉木业成立于2000年1月26日,注册资本1亿元,法人代表为胡志庆。目前,其大股东为胡志庆,持股51%。

(责编:吴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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