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利达及两名高管遭上交所警示,因未按规定披露业绩预告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邓如菲 9.4w阅读 2023-11-16 18:00

乐居财经 邓如菲 11月16日,上交所披露关于对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柯利达”)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监管警示显示,经查明,2023年8月30日,柯利达披露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3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43.46万元,上年同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05.70万元,同比扭亏为盈。根据相关规则,公司半年度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的,应当在半年度结束后15日内进行预告,但公司未按规定披露业绩预告。

对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财务总监孙振华、时任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黄鹏予以监管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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