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港集团70亿元小公募更新至“通过”,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等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2.6w阅读 2023-11-21 11:27

乐居财经 严明会 11月20日,深交所固收信息平台显示,“深圳港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状态更新为“通过”。

债券品种为小公募,申报规模70亿元,承销商/管理人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该项目于11月2日在深交所受理。

募集说明书显示,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建设及运营、股权投资并购、项目公司出资、认购符合资管新规要求的创投类基金及政府引导的产业基金份额等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用途。

深圳港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85年2月26日,注册资本49.3亿元。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深圳市国资委持有公司100%的股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结构较为稳定,主要经营交通、港口运输及仓储、成品油销售、自营进出口业、房地产销售等业务。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298,395.07万元、356,052.37万元、523,501.85万元和270,983.74万元。其中:

交通、港口运输及仓储板块收入分别为124,563.60万元、179,592.50万元、210,587.85万元和113,743.5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41.74%、50.44%、40.23%和41.97%。

成品油销售业收入分别为21,014.76万元、30,339.94万元、81,773.65万元和61,045.43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7.04%、8.52%、15.62%和22.53%。

隧道营运收入分别为464.27万元、199.62万元、194.90万元和149.2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0.16%、0.06%、0.04%和0.06%。

自营进出口收入分别为12,115.28万元、37,403.78万元、89,526.24万元和14,252.9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4.06%、10.51%、17.10%和5.26%。

房地产销售收入分别为124,311.11万元、78,339.51万元、87,925.30万元和31,425.9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41.66%、22.00%、16.80%和11.60%。

国内商品贸易收入分别为14,353.76万元、10,134.56万元、26,994.27万元和31,986.69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4.81%、2.85%、5.16%和11.80%。

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1,572.28万元、20,042.46万元、26,499.64万元和18,380.0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0.53%、5.63%、5.06%和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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