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违反广告法 龙光天瀛开发商被罚款10万元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新媒体 4.2w阅读 2024-01-03 17:49

文/乐居新媒体 成都

据成都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成都骏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其公众号成都龙光发布的广告“以项目达到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位置”违反了广告法,被罚款10万元,责令停止发布。

成都骏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天府新区兴隆湖旁的龙光天瀛项目的开发商。

来源:乐居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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