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占用集体土地,安徽兴茂置业被罚1.97万元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新媒体 5.9w阅读 2024-01-05 11:07

乐居新媒体合肥 近日,据信用安徽消息:2023年4月,安徽兴茂置业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在中店镇南乡村境内占用集体土地进行“兴茂南山七八期临时道路”项目的建设。该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下称《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和第五十九条之规定,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之规定,决定对该单位的土地违法行为作出1.97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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