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巨新材董秘为二股东原董秘,汉宇集团低价入股合理性曾遭问询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瑞财经 王敏 6.8w阅读 2024-02-19 14:49

瑞财经 王敏  2月18日,广东优巨先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巨新材”)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第三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招股书显示,优巨新材主营业务主要为特种工程塑料聚芳醚砜及上游关键原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优巨新材第三轮问询函回复聚焦经营业绩、主要客户等。回顾前几次问询函,优巨新材股东身兼客户的情况曾遭到问询。

据招股书,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股票代码:300403),曾用名江门市地尔汉宇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12月更名为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持有优巨新材5%以上股份的股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贤文外,汉宇集团持有优巨新材19.5903%股份,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申报材料及第二轮审核问询回复显示,2016年3月,汉宇集团以5.25元/注册资本入股优巨新材,2017年1月,江金投资以26.6元/注册资本入股优巨新材,2015年和2016年优巨新材净利润分别为89.74万元(未经审计)和68.66万元(未经审计)。

报告期内,优巨新材向汉宇集团销售通用工程塑料金额分别为394.24万元、730.81万元、929.23万元和280.85万元,2020年和2021年通用工程塑料产能利用率分别为15.75%和15.25%,部分改性PA存在委外加工,部分改性PA、改性PP存在贸易销售。

深交所要求优巨新材说明公司2015年利润水平高于2016年,而汉宇集团2016年入股价格显著低于江金投资2017年入股价格的原因及合理性,进一步论证汉宇集团入股价格的公允性,汉宇集团入股后是否为优巨新材提供客户、供应商、技术、人员、厂房或其他类型资源,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是否构成股份支付,模拟测算如构成股份支付对优巨新材报告期初未分配利润的影响。

说明优巨新材向汉宇集团销售通用工程塑料的背景,是否单独为汉宇集团开展通用工程塑料业务,对汉宇集团的销售收入占优巨新材通用工程塑料收入的比例、占汉宇集团同类产品采购的比例,对汉宇集团销售收入金额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报告期内存在委外加工、贸易销售的具体情况及商业合理性。

在回复函中,优巨新材表示,汉宇集团2016年入股价格对应的投前市盈率为58.50倍,入股价格公允;江金投资2017年入股价格系江金投资基于公司产能预计将大幅增长、PSU和PES将实现产业化、关键技术突破等因素与公司协商确定;汉宇集团入股价格低于江金投资的入股价格具有合理性。

此外,原汉宇集团董秘马俊涛跳槽至优巨新材担任董秘。

据问询函,优巨新材董秘马俊涛于2008年6月至2019年7月就职于汉宇集团,历任研发部经理、采购部经理、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在汉宇集团入股三年多后,马俊涛2019年7月离任汉宇集团当月火速入职优巨新材至今历任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

据了解,马俊涛入职优巨新材后通过员工持股平台珠海纳贤间接持有0.0457%股份以及通过2020年11月个人向优巨新材增资直接持有0.8870%股份。

回复函显示,为偿还对汉宇集团的借款,2019年优巨新材向汉宇集团实际控制人石华山借款750万元,并按年利率8%计算利息,优巨新材已于2019年、2020年度全额偿还对石华山的借款并支付利息。

来源:瑞财经

作者: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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