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下属公司因违规办学行为,罚款115万余元、没收违法所得23万余元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界面有连云 2.9w阅读 2024-03-06 16:14

近日,天眼查经营风险信息显示,新东方彼岸(哈尔滨)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南岗分公司因擅自举办培训机构,违反行政许可法,被哈尔滨市南岗区教育局责令停止违规办学行为、有序退费,并罚款115万余元、没收违法所得23万余元。

处罚详情显示,该公司未取得办学许可证,进行雅思托福英语培训,属擅自举办培训机构。

资料显示,新东方彼岸(哈尔滨)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南岗分公司系新东方彼岸(哈尔滨)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分支机构,后者由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间接全资持股。

来源:界面有连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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