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关于对东湖高新(600133.SH)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因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关联担保未及时重新履行审议程序、2022年年报部分数据披露不准确等违规行为,上交所决定对东湖高新时任总经理史文明、时任财务总监余瑞华予以监管警示。
来源:界面有连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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