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大地保险经纪领30万元罚单,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瑞财经 张林霞 9264阅读 2024-04-15 17:52

瑞财经 张林霞 4月15日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东方大地(武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被罚款30万元,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

同时,时任东方大地(武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实际负责人王剑因对该公司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

东方大地 (武汉) 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注册资本6150万元。隶属于中信国安集团国安城市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国有绝对控股),是我国成立最早的全国性保险经纪公司之一,公司实行北京、武汉双总部运营机制。

北京平智云数字科技公司为东方大地控股股东,持股比例51%,该公司由罗海平博士联合比亚迪汽车联合创始人夏佐全,广发证券、广发基金创始人董正清共同创立。

来源:瑞财经

作者:张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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