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华鹏物业被行政处罚 因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在消防控制室值班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新媒体 5.3w阅读 2024-04-19 09:59

近日,南昌市消防救援支队公示《执法公开4月8日-4月14日》。

公示显示,因(高层民用建筑)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在消防控制室值班,依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江西华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被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限期缴纳罚款,15个工作日内。

法律文书文号红消行罚决字〔2024〕第 0026号,法律文书日期2024年4月12日,执法机关为南昌市红谷滩区消防救援大队。


来源:乐居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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