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明信息及董秘陈清华收深交所监管函,因年报分红金额披露有误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瑞财经 赵盼盼 1.9w阅读 2024-04-26 00:05

瑞财经 赵盼盼 4月23日,深交所下发关于对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明信息”)及相关责任人的监管函。

监管函显示,2024年4月23日,启明信息披露《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显示,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公司年度报告中关于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中现金分红金额以及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的金额披露有误,导致对相关内容予以补充更正。

更正前,启明信息年报披露的现金分红金额(含税)为40.85万元;更正后,现金分红金额为408.5万元。

深交所认为,启明信息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2.1.1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陈清华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4.4.2条的规定,对此负有责任。

深交所要求启明信息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并提醒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资料显示,陈清华,男,52岁,高级会计师。毕业于华东工业大学商学院审计学专业,2018年9月任长春汽车检测中心副总经理,2020年9月任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检测试验院副院长兼长春汽车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自2022年10月起任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3月3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聘为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至今。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00年成立,2008年在深交所挂牌上市,从成立至今一直专注于汽车行业IT解决方案的创新与研发,是一家数字化服务提供商与网联产品研发、生产、运营商。

来源:瑞财经

作者:赵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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