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财险领25万元罚单,因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等违规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瑞财经 2.3w阅读 2024-05-08 20:38

5月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清远监管分局公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

被处罚当事人包括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远中心支公司以及时任该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全面工作)李月胜、总经理助理李维新、农村业务部经理李文峰、农村业务部农险主管江俊钧等四名相关负责人。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农业保险条款;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清远监管分局依照有关法规对中国人寿财险清远中心支公司罚款合计25万元,对李月胜、李文峰、江俊钧和李维新给予警告并分别处罚款1万元。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寿财险")成立于2006年12月30日,系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旗下核心成员,注册资本为278亿元,经营范围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2023年,中国人寿财险实现营业收入944.9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93亿元。期末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185%;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28%,均高于监管要求。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2023年消费投诉通报数据统计,中国人寿财险监管投诉总量为1721件,其中车险投诉1229件,占比71.41%。

2023年,该公司自受理投诉量为34960件,亿元保费投诉量32.45件/亿元,万张保单投诉量0.14件/万张。其中,车险类投诉占比为91.16%,非车险投诉占比为8.84%。从业务类型来看,理赔类投诉占比为75.12%,承保类投诉占比为14.91%,销售类投诉占比为1.53%,其他类别占比为8.44%。

来源:瑞财经

相关标签:

保险

重要提示: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乐居财经立场。 本文著作权,归乐居财经所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本文内容;经允许进行转载或引用时,请注明来源。联系请发邮件至ljcj@leju.com,或点击【联系客服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