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近日公告,杭州巨鲸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巨鲸财富)及其法定代表人倪心刚因多项私募投资基金违规行为受到严厉处罚。据悉,巨鲸财富未进行私募基金备案,擅自挪用基金财产,且未依照合伙协议要求披露年度财务报告及通报投资项目进度,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监管局对巨鲸财富处以多项罚款总计36万元,具体包括:未备案罚款20万元,挪用基金财产罚款3万元,未披露财务报告罚款10万元,以及未及时通报项目进度罚款3万元。同时,倪心刚作为法定代表人,被警告并罚款共计21万元,各项违法行为的个人罚款与其职务责任紧密相关。
在申辩过程中,巨鲸财富与倪心刚提出的减轻处罚请求未获监管局采纳,监管局强调其违法行为的持续性与社会危害程度不容忽视。最终,监管局要求巨鲸财富及倪心刚在收到处罚决定书后的15日内完成罚款缴纳。此事件再次警示了私募基金管理行业的合规重要性,强调了对违规行为零容忍的态度。
(综合财中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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