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新启动的征地拆迁项目,原则上不再新建安置房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新媒体 徐迪 10.4w阅读 2024-10-15 13:53

乐居新媒体 徐迪 10月14日,厦门印发《关于优化要素资源配置机制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在优化住房供应机制方面提到,新启动的征地拆迁项目,原则上不再新建安置房。具体如下:

(一)优化住房供应机制

严控增量。新启动的征地拆迁项目,原则上不再新建安置房;已实施的征地拆迁项目,除已经在建的安置型商品房、安置房项目外,优先使用房票盘活新建商品房及存量安置房源,提高居住品质,减少房地产市场供应。

优化存量。建立政策性房源库。将商品房、安置型商品房、安置房等存量房源统筹用于安置房、保障性住房、人才房等政策性住房,调节优化市场供需结构。

提高质量。按照绿色、低碳、智能、安全的标准,加大“好房子”供应。优先在配套成熟区域供应土地,推行绿色建造、智能建造等新型建造方式,完善住房周边出行、教育、养老、托育等生产生活配套。

(二)完善房票制度

满足人民群众对“好房子”的需求。进一步优化房票制度,全面覆盖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征收项目,从“建房”“等房”安置变为“买房”“现房”安置。

放开房票购房区域。鼓励被征收人在本辖区购房安置,允许跨行政区购房安置。增加房票使用功能,在满足基本居住需求的基础上,可购买公寓、厂房、办公用房,增加群众财产性收入。

(三)动态调整征收补偿标准

建立征收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严格控制人口和分户认定相关奖励。按照等价值原则,使征收补偿标准与周边房地产商品房市场价格相适应。

调整临时安置费补偿机制。对已提供合适房源的征收项目,严格控制临时安置费发放期限。按照与市场化租赁标准相适应的原则,调整临时安置费发放标准。

(四)盘活存量土地资源

加大产业项目用地市级统筹力度。对重特大招商项目,根据各区主体功能定位确定项目落地区,实施“飞地”财政体制,由市级、招商区和落地区分享税收。

加快盘活存量土地资源。强化招商引资与土地出让联动,完善配套政策,鼓励存量土地加快开发和盘活。盘活政府储备土地,由企业依法依规开发,根据地块功能定位开展规划设计、明确配套设施,并根据市场状况调整开发节奏。

(五)大力推进综合开发

新城片区按照功能组团进行规划、设计。按照产城人融合、职住平衡的理念,立足片区功能组团实施综合开发。按照全生命周期总体平衡的目标制定优化要素资源配置机制方案,依法依规选择市场化实施主体承担建设、招商运营任务。

(六)拓展运用“财政政策+金融工具”

设立盘活存量基金。支持企业通过市场化方式,收购产业园、低效闲置产业用地、房企存量土地等资产资源。收购的土地可依法依规根据新的业态重新设定容积率、开发强度和开竣工时限,最大限度利用土地资源。

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基金。引入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的股权资金,重点投向本市“4+4+6”现代化产业体系优势产业或重大产业项目,赋能我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设立并购基金。鼓励上市公司和龙头企业并购重组,通过收购项目加快企业转型,促进精准招商,实现做大做强。鼓励链主企业投资高成长、高价值、愿意来厦的项目,更好强链、补链、延链。

扩大城市建设投资基金规模。将城市建设投资基金的投向重点扩大到综合开发项目和产业园区载体项目,按照市场化、专业化的原则多渠道筹集资金,提升综合开发质效。

(七)用好政策性金融工具

统筹用好央行支持收购房企存量土地政策。引入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等市场资金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市场化收购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盘活存量用地,减轻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压力。

统筹用好保障性住房再贷款、专项借款等金融资源。盘活企业存量资产,防范债务风险。

(八)防范重点领域风险

严格落实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机制。对总投资超过1亿元的政府投资项目,按规定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做好投融资方案评审并落实资金来源,严禁新增政府隐性债务。

提高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质量。地方政府专项债更多投向带动性强、事关长远、促进产业集聚的项目。夯实专项债项目还款来源,建立可持续还款机制,切实发挥专项债资金效益。

(九)统筹财力保障重大项目

优化支出结构。取消不必要的支出和投资,严控非急需支出,统筹财政预算资源,集中财力保障重大建设和产业项目。

取消低效支出。以绩效为导向,清理兑现效果差、引导作用不强、投入产出不匹配的财政扶持政策。取消连续2年绩效评价不达标的预算项目。

加强预算执行约束。进一步规范和严控部门预算调剂。除有规定可结转的项目外,部门资金一律不结转使用,各类结余和存量资金一律收回财政统筹。

来源:乐居新媒体

作者:徐迪

相关标签:

乐居新媒体

重要提示: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乐居财经立场。 本文著作权,归乐居财经所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本文内容;经允许进行转载或引用时,请注明来源。联系请发邮件至ljcj@leju.com,或点击【联系客服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