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东方海洋(002086.SZ)发布公告称,监事刘云涛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刘云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刘云涛作为东方海洋监事,其子刘东昇通过其证券账户在2024年8月7日至10月25日期间买入东方海洋股票87.84万股,成交金额191.73万元;在10月25日卖出东方海洋股票8万股,成交金额18.56万元。
上述买入公司股票后六个月内卖出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决定对刘云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应引以为戒,严格规范本人及近亲属的证券交易行为,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资料显示,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2月19日,法定代表人为张乐,注册资本19.59亿元,经营范围包含海水动植物养殖、育种、育苗;食品加工;预包装食品批发兼零售。公司实控人为张乐,持股比例不详。
刘云涛,职工代表监事,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2008年10月至今任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胶原蛋白厂厂长,2016年4月至今任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海洋事业部总裁助理,2019年12月至今任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来源:瑞财经
作者:张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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