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众森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连获两张行政处罚单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新媒体 4.9w阅读 2024-11-29 00:12

近日,南昌市消防救援支队公示《执法公开11月18日-11月24日》。

公示显示,江西众森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连获两张行政处罚单。

因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高层民用建筑)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在消防控制室值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江西众森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被罚款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元),限期缴纳罚款,15个工作日内。法律文书文号新消行罚决字〔2024〕第 0134号,法律文书日期2024年11月21日,执法机关为南昌市新建区消防救援大队。

因消(高层民用建筑)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在消防控制室值班,依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江西众森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被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限期缴纳罚款,15个工作日内。法律文书文号新消行罚决字〔2024〕第 0133号,法律文书日期2024年11月21日,执法机关为南昌市新建区消防救援大队。

来源:乐居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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