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拟收购已建成未出售商品住房转为保障房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10.0w阅读 2025-03-07 11:32

乐居财经 赵盼盼 近日,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珠海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其中提出将“收购已建成未出售商品住房”转用为保障性住房。

《征求意见稿》明确,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是指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新建或存量筹集,限定户型面积、申请条件、销售价格和处分权利等,面向符合资格条件的本市户籍住房困难家庭、各类引进人才和港澳居民等工薪收入群体配售的产权型保障性住房。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实施封闭管理,禁止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变更为商品住房流入市场,并通过产权登记、使用监管等方式进行限制。

珠海市住建局指出,规划建设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完善住房制度和供应体系、重构市场和保障关系的重大改革,有利于推进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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