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领科技IPO前股东退出代持,近六成研发费用用于研发人员薪酬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瑞财经 王敏 1.7w阅读 2025-06-10 15:32

6月9日,上海通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领科技”)发布关于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涉及控制权认定准确性、收入确认合规性等。

招股书显示,公司主要从事汽车内饰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是一家集产品研发设计、模具自主开发、产品生产及销售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门板饰条、主仪表饰板、中控饰板等,主要应用于乘用车领域。

截至2024年12月4日,项春潮直接持有公司14.15%股份;通领科技23位股东与项春潮为一致行动人,项春潮与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75.88%的股份,故项春潮在股东(大)会层面合计可控制通领科技75.88%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根据申请文件及问询回复,报告期内江德生曾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同时对外投资多家汽车零部件、复合材料生产企业。

2024年12月,江德生将其持有通领科技剩余股份全部转让给江苏博华,价格明显高于前期交易价格。

2024年12月,江德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与江苏博华完成股份交割,交割完成后江德生不再作为公司股东,江德生与张文的股份代持关系解除。

北交所要求通领科技通过图表形式说明报告期内主要股东持股、占比及其变化情况;结合江德生及其亲属在通领科技持股、任职、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等情况,《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以下简称《1号指引》)1-6相关要求,说明报告期内未将江德生认定为共同实际控制人的原因及合理性、合规性。

结合江德生历次股份转让及受让方相关情况,说明报告期内股份转让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其合理性,受让方受让股份合理性,是否存在股份转让纠纷,是否存在股份代持或特殊投资条款等未披露事项,是否按照《1号指引》1-1、1-2相关要求履行核查、信息披露、限售等义务。

根据申请文件及问询回复,2022年至2024年各期研发费用金额分别为3,667.58万元、3993.97万元和3834.49万元。研发费用主要为研发人员薪酬,各期占比接近60%。研发人员存在较多兼职生产的情况,研发人员的平均工资较高。

请通领科技说明研发人员的认定标准及合规性,各期专职研发人员及兼职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数量、占比及变动的原因,相关信息披露是否准确。

同时,说明兼职研发人员的具体情况,相关人员薪酬在生产成本与研发费用之间的分配依据,报告期内兼职研发人员薪酬分配金额、波动原因及合理性。

来源:瑞财经

作者: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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