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晨科技及相关人员因2024年三季报信息披露不准收到警示函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财中社 477阅读 2025-06-17 19:54

财中社6月17日电 美晨科技(300237)发布公告,公司及相关人员近日收到山东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根据公告内容,警示函是因公司在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的信息不准确,涉及利润总额、归母净利润、资产总额及净资产的会计差错更正。具体而言,报告的更正调减了2024年前三季度的相关财务数据,导致公司及相关人员承担主要责任。

此次监管措施包括对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孙来华、时任总经理王永刚、时任财务总监刘增伟的警示函,并将其记入诚信档案。公司表示将对此次事件高度重视,吸取教训,加强对会计准则和证券法规的学习,提升财务报告的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此外,公司承诺将在规定期限内向山东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

2025年一季度,美晨科技实现收入4.05亿元,归母净利润-4839万元。

来源:财中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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