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杭州高特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特电子)创业板IPO获受理,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孟夏、庞雪梅,会计师事务所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招股书显示,高特电子成立于1998年2月,主要从事新型储能电池管理系统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相关产品广泛应用于电源侧/电网侧大型高压储能电站,以及工商业储能、户用储能等领域,同时公司产品也涵盖后备电源BMS、动力电池BMS以及电力检测等相关业务。
本次IPO,高特电子拟募集资金8.5亿元,其中,6亿元将用于储能电池管理系统智能制造中心建设项目,2.5亿元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业绩方面,2022年至2024年,高特电子营业收入分别为3.46亿元、7.79亿元、9.19亿元;净利润分别为5375.26万元、8822.92万元、9842.23万元;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8.53%、26.56%、26.0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64.4%、25.17%、13.15%。
报告期各期末,高特电子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85亿元、4.02亿元及 5.06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3.49%、51.62%和 55.10%。这意味着高特电子各期收入中“打白条”的部分超过五成。
来源:瑞财经
作者:刘治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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