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快讯 博士眼镜(300622.SZ)公司近期针对国家知识产权局撤销其第1091684号“博士DOCTOR”商标的决定表示不服,并已正式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目前,该案件正处于一审阶段,尚未进入开庭审理程序。
据悉,博士眼镜公司自1993年起便开始使用该商标,并享有在先使用的权利。因此,即便最终判决撤销该商标的注册,公司仍保留在原有门店范围内正常使用该商标的权利。
博士眼镜公司方面表示,对此次判决结果持乐观态度,并认为该决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AI撰文,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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