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美国纳斯达克Nasdaq宣布提议修改上市标准,正将拟议规则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审核,一旦获批将立即实施。
修订后的标准包括:
拟上市公司如果选择净利润的标准,其上市时公众持股的最低市值为1500万美元(目前为500万美元);对存在上市缺陷且上市证券市值低于500万美元的公司,加快其停牌和退市流程;对主要在中国运营的新上市公司,IPO(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最低要求为2500万美元。
纳斯达克在声明中强调,今次调整是该所主动调查交易活动的后续工作,尤其是针对美国跨市场交易环境中潜在“炒高出货”(pump-and-dump)的新兴模式。
就中概股IPO募资的最低要求,纳斯达克表示,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无法检查相关审计师,故此前设立“限制性市场”标准,最新要求则是前述标准为基础。纳斯达克认为,设立最低集资要求,可加强投资者保护,并提升公司的流动性状况,以反映当今的市场环境。
值得注意的是,在2024年,纳斯达克已加强对来自内地和香港的小型IPO的审查。
根据美中经济与安全审查委员会3月的报告,目前在纳斯达克和纽交所上市的中概股逾280家,总市值约1.1万亿美元。
来源:瑞财经
作者: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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