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88223,以下简称“晶科能源”)于2025年9月10日宣布,其控股子公司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晶科”)拟将其全资子公司浙江晶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科新材料”)80%的股权出售给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帝科股份”),交易对价为人民币800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帝科股份将持有晶科新材料80%的股权,浙江晶科仍持有20%的股权,而晶科新材料将不再纳入晶科能源的合并报表范围内。
此次出售旨在优化晶科能源的资产结构与资源配置,提升资产运营效率并降低管理成本。根据双方签订的《股权收购协议》,交易对价将分两期支付:首期款1600万元人民币将在协议签署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尾款6400万元人民币将在晶科新材料完成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支付。此外,协议还规定,在交割日后的24个月内,帝科股份将以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受让剩余20%的股权。
晶科新材料成立于2020年3月24日,主营业务包括电子专用材料的研发、制造与销售等。截至2025年6月30日,其净资产为2505.77万元人民币,本次交易的溢价率为299.08%。评估机构中同华资产评估(上海)有限公司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对晶科新材料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最终选取收益法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评估价值为1亿元人民币。
晶科能源表示,若本次交易顺利实施,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并为业务拓展提供资金支持。同时,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对手方帝科股份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然而,本次交易尚需提交晶科能源股东大会审议,并需完成工商变更等手续,最终能否成功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来源:有连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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