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东方:陈湘如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3118阅读 2025-10-08 21:55

Ai快讯 梦东方(00593.HK)发布公告称,公司当日接获联交所函件,获悉上市委员会认为公司未达成所有复牌指引,并依据上市规则第6.01A(1)条作出决定,将对公司实施除牌。

根据上市规则第2B.06(2)及2B.08(1)条,公司有权在除牌决定发出日起七个业务日内,要求将除牌决定转呈上市复核委员会,按上市规则进行复核。若公司决定不申请复核,股份最后上市日期将为2025年10月14日,自2025年10月15日上午9时起,股份将正式除牌。

2025年10月8日,公司已依据上市规则第2B章提交申请,要求将除牌决定转呈上市复核委员会进行复核。清盘人在此提醒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相关复核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同日,陈湘如呈辞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25年10月8日起生效。随着陈湘如辞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其同时停止担任公司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各委员会职务。

此外,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AI撰文,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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