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10月23日电 信达证券(601059)发布公告,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面值总额不超过100亿元。
该批复有效期为自同意注册之日起24个月内,公司可以在此期间分期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公告中指出,公司需严格按照报送的募集说明书进行本次债券的发行,并在发行过程中如发生重大事项,需及时报告并按规定处理。
来源:财中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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