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快讯 10月29日,海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公布《海南省企业应急续贷资金池操作指引(试行)》,宣告首期规模1.001亿元的省企业应急续贷资金池即日起运行。据悉,资金池支持对象须为生产经营正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且符合流动资金贷款或经营性贷款条件的企业,含小微企业主及个体工商户;贷款性质仅限流动资金或经营性贷款,不得用于限制性、违规领域。应急续贷资金单笔使用上限不超过500万元,同一主体一年内使用应急续贷资金的次数应不超过2次。应急续贷资金使用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4个自然日,最长不超过30个自然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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