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11月3日电 阳光诺和(688621)发布公告,公司在一起诉讼案件中获得一审判决。湖南恒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需向公司支付研发费用及报酬共计440万元,而公司需赔偿恒生制药200万元。两者相抵后,恒生制药还需向公司支付240万元。
公司表示,根据审慎性原则,已对恒生制药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因此此次诉讼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期后利润产生负面影响。目前,该案件仍在上诉期内,具体影响需待生效判决的实际执行情况而定。
2025年前三季度,阳光诺和实现收入8.56亿元,归母净利润1.63亿元。
来源:财中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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