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快讯 近期,上海一名大学生发布视频称,其购买一把电梯广告通用钥匙,几天内关掉上百块小区广告屏,引发网络热议。有人反感电梯广告,点赞其行为;也有人担心存在安全隐患。
热议反映出居民需求,包括广告安装前的知情权与参与权、播放时减少对生活的干扰,以及了解广告收益去向。电梯广告在上海不少小区已成为“标配”,虽带来公共收益,但在扰民、安装、管理及收益公示方面存在争议。
电梯广告扰民和安装问题频遭反馈。徐汇区肇嘉浜路201弄董先生称,今年年初小区电梯广告屏变为有声视频,他向物业反映希望静音,广告公司以合同规定有声播放为由,仅降低音量。11月11日现场实测,音量在轿厢内可听清,关闭电梯门后听不到,但亮度依旧。浦东新区东明路尚桂苑小区安先生反映,楼栋广告屏声音忽高忽低,经协商物业关闭声音,但几天后广告又开始播放,物业将电梯广告断电黑屏处理。
除扰民问题,居民还关注广告安装合规性。《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经营需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同意并办理手续。走访发现,部分物业因征求意见周期长、业委会未成立等因素,未履行程序便与广告公司签约投放广告。嘉定区江桥镇杨柳佳苑周先生发现小区电梯安装广告屏前未征求意见,嘉定区江桥镇房管部门介入调查,督促物业在10月前拆除广告设备,并要求今后投放广告需经业主大会征求意见。
居民也关心广告收益去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小区电梯广告收益扣除合理成本后归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公司应公示经营与收益情况。但实际操作中,不同小区公示情况有差别。黄浦区东淮海公寓小区物业解释,楼栋内广告费属门幢账户公共收益,业主大会账户显示为“0元”,业主多次要求提供完整收益明细账目,物业仅提供部分账目且只允许办公室查阅纸质文件。黄浦区徐家汇路518号天天花园小区本季度广告收益显示为“0元”,物业经理称因业委会未成立、部分住户未领产权证,广告收入暂由物业代管,待业委会成立后交接。虹口区虹叶茗园小区电梯广告与维保服务搭售,无广告收益,广告屏与监控系统一体化,用于困人救援、对讲和安全监控,随着合同到期,业委会正寻求新商业广告项目入驻。
从行业层面看,2025年8月,分众传媒拟收购新潮传媒100%股权,住宅电梯广告市场竞争减少,价格趋同。上海市区电梯广告价格较前两年有所变化,虹口区住宅小区LED广告屏报价约为1200元/台/年。新潮传媒表示,广告音量控制在30分贝左右,电梯外听不到,内容统一审核,播放时间为早上6点至午夜12点;分众传媒称,电梯广告分贝和播放时间需小区物业和区域负责人在合同中协商约定。
监管层面,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曾在《上海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提出轿厢内广告应静音,最终施行的办法未保留该条款,仅要求不得遮挡特种设备标志和应急联系方式。未来有望出台更具体规范,明确播放时间、音量和收益公示等细节。
(AI撰文,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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