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快讯 近日,吉林市城市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吉林省股权基金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6.13%股权转让协议》。吉林城建拟将其持有的化纤集团16.13%股权转让给省股权基金,且该股权转让已获得国资委批准。
本次化纤集团股权转让完成后,省股权基金持有化纤集团的股权比例将上升至29.03%,吉林城建持有化纤集团的股权比例则下降至15.48%。
吉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间接持有化纤集团50.96%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吉林市国资委。
(AI撰文,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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