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闽能源提示资产注入:控股股东多项承诺资产尚未满足条件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财中社 768阅读 2025-11-26 18:30

财中社11月26日电 中闽能源(600163)发布公告,披露控股股东福建投资集团2019年重大资产重组时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相关资产注入进展。

根据承诺,福建投资集团旗下闽投海电、闽投电力、闽投抽水蓄能、宁德闽投、霞浦闽东等实体,需在满足“稳定投产、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盈利、无合规问题、符合上市条件”四项条件后,启动资产注入(若资产不再从事发电业务或其他股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则除外)。

截至目前:闽投海电的海电三期项目补贴合规性未获最终确认,待核查通过后三个月内启动注入;闽投电力无同业竞争发电类资产;闽投抽水蓄能已收到注入启动通知,中介机构正开展尽职调查、审计及资产评估,交易金额未确定;宁德闽投拟投项目未获主管部门核准;霞浦闽东项目已开工但未建成投产,均不满足注入条件。整体来看,资产注入进度存在不确定性。

2025年前三季度,中闽能源实现收入10.80亿元,归母净利润3.28亿元。

来源:财中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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