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及时披露债务及实控人信用情况等 四宝生物及张凤春被警示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财中社 1192阅读 2025-12-01 17:24

根据黑龙江证监局在2025年12月1日发布的公告,黑龙江省四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和总经理张凤春收到警示函。此次警示函的原因主要包括四项违规行为。

首先,四宝生物未及时披露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情况。2023年12月20日,该公司向铁力农商行铁力镇支行借款500万元,至2025年1月10日还款期限届至时,仍有477万元未偿还,且直至2025年4月28日才补充披露,违反了相关信息披露规定。其次,张凤春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况也未及时披露,直至2024年9月3日才补充披露。

此外,四宝生物未及时履行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且在财务及会计管理制度的执行上存在违规行为。

张凤春作为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依据相关规定,监管部门决定对四宝生物及张凤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并将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来源:财中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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