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消保委调查航司有偿选座服务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4774阅读 2025-12-03 00:46

Ai快讯 近期,许多旅客反映,在线选座时,经济舱前排、靠窗、靠过道等座位常被系统锁定,若想选择则需额外付费。

江苏省消保委针对这一现象,对国内多家航空公司展开调查并进行线上约谈。调查通过消费者实际购票、线上选座的方式,对航司的官方购票App进行摸查,重点关注锁座比例、锁座范围、兑换模式及客服解释口径等内容。

调查结果显示,所有被调查航司的经济舱均存在“锁座”行为,购票阶段锁座比例介于19.9%到62.1%之间,均值为38.7%。其中,春秋航空的南京—兰州(9C6188)航线、深圳航空的深圳—湛江(ZH9327)航线锁座比例分别超过60%、50%;厦门航空的相关航线锁座比例处于40%至46%区间。

江苏省消保委投诉部主任指出,购票调查结果显示,航司锁座比例大多达到30%以上,与“预留特殊旅客座位”说法相悖;除安全出口位置外,大量靠窗及靠过道位置被锁定,与“保障应急座位使用”说法相悖;消费者只需权益抵扣或付费即可解锁,与“维持飞行配载平衡”理由相悖。

进一步分析锁定范围发现,被锁座位多集中于经济舱前排、靠窗、靠过道等座位,免费开放的可选座位大多为中间区域或机尾等位置。这些被锁定的座位,需旅客通过会员积分、里程兑换或直接付费解锁,导致非会员或低频旅客只能接受剩余座位。

有观点认为,这种方式是航司以付费形式增加收益的手段之一。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权。航空公司客舱定价应包含该舱位全部服务,若消费者购买对应客票时,航司未明确告知存在锁座或有偿选座,却将选座变为额外收费项,则可能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与公平交易权。

航空运输具有公共服务属性,消费者购买机票后,与航空公司建立航空运输合同关系,依法享有包括选择合适座位在内的基本服务权利。江苏省消保委将持续关注各航司的整改落实情况,并视情况采取后续监督措施。

有观点认为,“锁座”是航空公司对基础服务进行“拆分收费”,若过度推行付费项目,可能影响旅客体验和行业长期发展。

航空公司应科学评估锁座比例与定价机制,在追求商业利益与保障旅客权益之间寻求平衡。优化服务设计、明确服务边界,并将收益回馈至服务提升与票价合理化中,实现航司收益与旅客满意度双赢。

从保障旅客基本权益与满足差异化需求角度出发,航空公司应确保半数以上的座位免费开放可选,同时可保留约10%的优质座位作为“增值服务产品”,并按市场定价机制进行差异化销售。

未来,航司的整改成效将受到监管部门与消费者关注。如何在市场化运营与公共服务属性之间取得平衡,提升服务能力与社会责任感,是航司面临的重要课题。

(AI撰文,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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